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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厦A座及南侧附属楼招商公告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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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厦A座及南侧附属楼房产隶属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现科技大厦A座及南侧附属楼项目已具备招条件,拟对外进行公开招商。此次整体出租旨在寻找有实力、有经验的承租方,共同挖掘项目的商业潜力,实现互利共赢。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厦A座及南侧附属楼

1.2项目背景:内蒙古科技大厦A座及南侧附属楼属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管理的经营性资产,该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产权清晰,可提供长期稳定的租赁服务。

1.3建筑规模:内蒙古科技大厦A座整栋建筑为地一层至十八层地下一层为供暖、供水、供热、中央空调、洗衣、监控等设备间,总建筑面积20000(含地下设备间)。南侧附属楼为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约1788.295㎡。

1.4地理位置: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北主干道昭乌达路东侧,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南二环高速路口,交通便利,停车位充足,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拥有良好的市场口碑和稳定的客源基础,紧邻东瓦窑菜市场、赛罕区政府、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

二、招商对象

2.1品牌餐饮、酒店等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

2.2 资质要求:合法经营资质,品牌信誉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招商条件

3.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2年。

3.2租金标准:每年租金人民币545万元起(含税价,包括科技大厦A座、南侧附属楼),租金不包含水、电、暖、停车、物业管理等其他相关费用。

3.3优惠政策:可提供6个月免租期(特殊情况另行商讨)。

3.4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合同期限为12年,租赁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租金。租支付方式为,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不享受免租期,应据实支付租金。

3.5担保方式(至少提供其中一项):

3.5.1现金担保:承租人在合同签订时缴纳租赁保证金,需以6个月的租金作为担保。若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出租人可以单方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

3.5.2 抵押担保:承租人可以提供第三方即实际控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提供个人财产抵押担保,办理抵押登记。当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处置抵押物以实现债权。

3.5.3银行保函:承租人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保函开具金额为年租金金额,且一年一签,银行承诺在承租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时,按照保函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款项。

3.6经营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后招租范围内的设计装修、市场培育及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租赁方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人应按租赁文件的承诺进行经营,不得擅自转租

3.7经营定位:整体经营不设置业态,可由承租人按照市场情况调节经营业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

3.8合作方要求:本项目的实地情况,承租人可自行前往实地勘测或咨询出租人。承租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可能存在的所有情况完全了解并认同。勘现场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勘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承租应具备的条件与资格

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法人资质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纪行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违规和违约行为,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证明资料)。

4.3近三年无因经营不善,合同未到期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4承租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税务记录。

4.5 承租人需提供相应的经营业绩、业态项目名称、合同履行情况等证明材料。

4.6 承租人需做承租后的租赁用途及计划说明。

4.7本次招承租人须按照提交的文件叙述情况进行经营。

4.8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4.9 承租人需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

五、承租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商或推荐为招商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承租人

5.1 承租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2 承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3 承租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5.4 承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最近三年存在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记录。

、获取招商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招商者,请于2025 4  29 日起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aamshb.org.cn/ 进行网上下载招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办法:竞争性谈判

招商截止时间、招商文件递交地点

9.1招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17时,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2时。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招商文件,招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武志英

联系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1102室

联系电话:0471-4965364、13704713863

附件:承租方提供资料明细

附件:承租人提供材料明细单.doc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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